欢迎来到中国农工民主党六安市委员会官网! 设为首页 | 加入收藏
当前位置:首 页> 参政议政>提案议案>小区停车位问题

小区停车位问题

日期:2015/3/26  文章来源:管理员  阅读次数:30次  [ 关 闭 ]
近年来,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和车辆价位的普遍下降,车,已经走进了普通人家的生活中,并逐渐取代其他交通工具而成为现代人们出行的首选交通工具,一家一车已经很普遍,一家两车甚至多车也存在。随着车辆的逐渐增加,停车问题也随之产生,目前就中国的小区规划及建设情况来看,很多都没有考虑到这个问题。现在的情况是有停车位的小区和没有停车位的小区共存,但是,即使是有停车位的小区,其车位数量也远远达不到实际需求。具不完全统计,一个小区的住户如果在1000户,那么小区所配备的停车位也就在400个左右,只有40%左右,这还是乐观的统计数字,很显然不能满足日益增长的需求。这将导致一系列的问题:首先是停车位价格飘升。这个价位可以从我们身边看到,2010年的停车费用为每年200到300元,而2014年则在500到600元,价格翻了一倍。其次是增加了安全隐患。由于没有停车位,很多车辆直接停在了人行道、车行道、绿化带及小区外,甚至安全通道,这也间接埋下了车辆损毁、被盗、绿化毁坏及人车安全等隐患。
    现阶段,小区的停车位是由开发商设计及开发,政府没有直接管理。但就目前的形式来看,政府有必要进行干预,以保障人们的正常出行及日常生活。在各大论坛及网站,我们汇集了广大网友的意见和建议:
    1、小区停车场本身结构造价已通过售房价格早就分摊了,但是开发商为何硬把属于业主共同拥有的公共用地进行出售呢?甚至造成车位疯狂炒至天价,这对于所有业主都是不公平的,是违背物权法之举,政府必须插手干预,明确车位使用权利应该归业主共同拥有,开发商和物业公司都无权对外租售,或转作其他用途。
    2、小区停车位置可向空中或地下扩展,设计费用从业主的房屋维修基金中垫付。停车位的租金应由政府指导价作为收费标准,只能租给小区业主使用,所有收入,剔除应缴成本和各项费用后,剩余利润应向全体业主公布,并共同获取所产生利润,物业公司不能隐瞒独吞。
    3、小区里楼盘的投影土地面积已经在楼价里卖给了业主,开发商为什么又把这块面积里的地下车库再次出售?属于规划最低配置条件的车位用于出售是不合适的,最好能按政府指导价进行零租,超过规划要求最低配置的车位才可以用于出售,而且要先满足业主需要,只有这样才能最大限度的合理使用车位,同时压制车位的售价和停车费的暴涨。
    由于前瞻性不够,停车位少已经是不争的事实,那么接下来,如何解决这个问题就成了当务之急,建议首先由政府出面出台相应文件,控制小区现有停车位价位。其次利用目前一切可利用资源,在不损毁绿化及相应设施前提下扩大小区停车位。而对于规划中和在建项目,则需要直接干预其停车位方面的规划及建设,保证新项目中有足够的停车位,以此来避免因停车位少而引发的不必要事故。(张文霞)
版权所有:中国农工民主党六安市委员会  皖ICP备10201416号-2
  地 址:六安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 电 话:0564-3933607  技术支持:金蜘蛛网络